北京: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标准公开征求意见
办公楼、学校、医院、超市到底该配备多少停车位?地理位置不同,停车位配建的数量是否也不同?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组织制定的本市《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》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,并公开征求意见。根据征求意见稿,本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建设项目,都应按照该标准进行配建或增建机动车停车场。
根据标准要求,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划分为四类地区:一类地区为二环路以内的老城地区,二类地区为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,三类地区为三环路至五环路之间、五环以外的中心城及新城集中建设区,四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除中心城及新城集中建设区的其他地区。
在公共建筑停车位的配建中,医院和学校的指标通常高于行政办公机构。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等办公机构的停车位配建指标,按建筑面积计算,不同地区对应不同的配置标准。酒店和宾馆的停车位按照客房数进行配建。大型超市、仓储式超市的停车位配置指标,一类地区相对较低,四类地区可适当放宽。
医院、学校较办公楼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更充足。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按建筑面积计算配置指标,学校停车位则按每百教职工的数量来计算。标准中还提到学校临时停车位,对于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中小学,其用地和建设指标中包含落客区的,应划定主要针对接送学生高峰时段的临时停车区。
标准中还提到,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应建设充电设施停车泊位,并符合现行北京地方标准。其中,办公类、商业类、交通枢纽、游览场所与其他类分别对应不同的配建比例,并按设计比例预留建设安装条件。
市民对于该标准如有意见,可在规定日期前,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