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林草局公示拟发布《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》

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拟发布《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》的公示

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》、《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》与《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位于自然保护地中符合条件的湿地可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。公示内容一般包括拟发布湿地的名称与所在区域,并设置公示期限,接受社会反馈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反馈。

 

  附件:拟发布《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》





国家林业和草原局

2020年3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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